大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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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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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2-06-22 06:40:45      分享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为“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邮编:1632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的出题、阅卷、评分及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的全部考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防范通讯手段作弊,以及应急事项的处置;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15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000人,分28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人)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1
石油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2
钻井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3
油气开采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4
油气储运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5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6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7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招
30
3
4500
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3
汽车运用技术
文理兼招
20
3
6000
14
会计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5
会计电算化
文理兼招
20
3
4500
16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40
3
4500
17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40
3
4500
18
商务管理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9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兼招
30
3
4500
2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3
软件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24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5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6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7
商务英语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8
园林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第四章 入学测试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
      1. 测试科目及分数:
      (1)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均在C级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文化素质免试,按语文和数学等级折合计分(A等折合为90分、B等折合为80分、C等折合为7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
      职业技能考核,10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 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测试时间
测试内容
测试对象
3月28日
笔试
8:30—10:30
语文、数学,出一张综合卷,分别记录成绩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普高毕业生或未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普高生
3月28日
技能考试
10:50—12:00
分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月28日
面试
13:00—16:30
心理素质、艺体特长、仪容仪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或能力倾向等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测试地点:
      大庆职业学院南校区。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时,普高生与中职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线,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录取时,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国家有关加分录取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测试成绩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等3个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只招收男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校、转专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见招生计划表)
      第七章 考生报名
      第二十四条 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件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我院。
      第二十五条 报名形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填写信息,同时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六条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
      第二十七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二十八条 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九条 报名程序: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5年3月9日至13日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采集个人信息、缴纳报考费。同时,登录学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条件,申请文化课免试的普高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网络系统打印,且有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公章)送到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办。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九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0459—5875333, 5876043, 5876066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http://www.dqzyxy.net
      电子信箱:zsb@dqzyxy.net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2-06-22 06:40: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为“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邮编:1632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的出题、阅卷、评分及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的全部考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防范通讯手段作弊,以及应急事项的处置;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15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000人,分28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人)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1
石油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2
钻井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3
油气开采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4
油气储运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5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6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7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招
30
3
4500
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兼招
30
3
6000
13
汽车运用技术
文理兼招
20
3
6000
14
会计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5
会计电算化
文理兼招
20
3
4500
16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40
3
4500
17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40
3
4500
18
商务管理
文理兼招
30
3
4500
19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兼招
30
3
4500
2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3
软件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6000
24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5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6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7
商务英语
文理兼招
40
3
4500
28
园林技术
文理兼招
40
3
4500
      第四章 入学测试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
      1. 测试科目及分数:
      (1)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均在C级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文化素质免试,按语文和数学等级折合计分(A等折合为90分、B等折合为80分、C等折合为7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
      职业技能考核,10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 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测试时间
测试内容
测试对象
3月28日
笔试
8:30—10:30
语文、数学,出一张综合卷,分别记录成绩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普高毕业生或未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普高生
3月28日
技能考试
10:50—12:00
分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月28日
面试
13:00—16:30
心理素质、艺体特长、仪容仪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或能力倾向等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测试地点:
      大庆职业学院南校区。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时,普高生与中职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线,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录取时,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国家有关加分录取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测试成绩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等3个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只招收男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校、转专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见招生计划表)
      第七章 考生报名
      第二十四条 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件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我院。
      第二十五条 报名形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填写信息,同时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六条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
      第二十七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二十八条 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九条 报名程序: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5年3月9日至13日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采集个人信息、缴纳报考费。同时,登录学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条件,申请文化课免试的普高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网络系统打印,且有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公章)送到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办。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九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话:0459—5875333, 5876043, 5876066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http://www.dqzyxy.net
      电子信箱:zsb@dqzyxy.net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